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

平反「平反」 - 劉偉聰


2013年6月4日

平反「平反」

年前網絡流傳一則不無慘然的苦笑話,甚gallows humour,說今年國內的乘數表跟往年不一樣,六三一十八之後,便跳接至六五終三十,中間少了一欄,莫讓盛世傷懷。今天天炎腸熱,但頭腦何妨飲冰,想想二十四年來堅持的「平反」口號是否病語迷思?
古書盈千累萬,「平反」二字不知是否常見,《辭源》上引的是《漢書》卷七十一〈雋疏于薛平彭傳〉上的故事,裏邊的雋不疑為昭帝時京兆尹,每為寃囚斷獄,回到府中,其母必問個究竟:「有所平反,活幾人何?」《辭源》解「推翻舊案為反」,似未及王先謙真切,王在《漢書補注》上引《通鑑》胡三省注云:「平反,理正幽枉也。」然而今人未必讀班固文章,讓「平反」琅琅上口必然緣於近世段段披血帶淚的「平反寃假錯案」,顯然「平反」的對象必然是不公不義、幽於理而枉於道的種種過失,因此「平反六四」便不只是弔詭的病句,更近乎顛倒的謬思。英文報刊多作the vindication of June Fourth,文義尚可取,因vindication既可解作clear the guilt,也可解作provide justification,一七九二年Mary Wollstonecraft受法國大革命風潮所示,寫下振振有詞,侃侃而論的the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,力陳女性不光是男性的伴偶寵兒,也不必然感性得不可理喻,故亦應享平等的政治道德權利,這一番道理說出來便是vindication,對象自是可親可敬可慕的right or prescription,可若繫上一件歷史大事似非最congruous的詞義配搭。這些不盡是尋章摘句老是雕蟲,倒可傾出不爽文字背後未說未道的迷思。「平反」既涉政治威權,vindication也涉服人的道理,我們堅持某方要為歷史大事作道德裁斷時,其實已將歷史評陟的權利拱手予人,自己矮身而倒退了。孟子有幾句話很可警惕:「彼以其爵,我以吾義,吾何慊乎哉!」
日前偶翻Mary Mazur寫的吳晗英文傳記,吳是明史名家,官至北京副巿長,卻是文革中給劃成大右派的「三家村」,含寃而盡,我在書上看到一張吳晗及其夫人袁震追悼會的相片,下邊的注卻作rehabilitation and honoring,我眼前一亮,那是「恢複自榮」,憑自力憑吾義的自重自珍,似比平反和vindication更雄姿英發。

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

宗教立足處 -霍韜晦

2013年6月1日

宗教立足處

人為什麼要信仰宗教?
是自己能力太小,需要一個具有偉大力量的神明來幫助自己嗎?是自己欲望太多,想獲得神明的賜予嗎?還是因為生活壓力太大,沒有安全感,需要神明護祐?當然,更有可能的,就是親歷現實人間的種種不公平,有寃無可訴,只有冀望宇宙間有一公平的主宰,來還以公平;否則,我們一顆憤怒、怨懣的心,如何平息?

這就是宗教的社會功能、政治功能,和安撫人心的功能,難怪政治會利用宗教,許多古代的領袖更宣稱自己是神的化身,或神的使者,以此「降伏」群眾。
宗教,總會籠罩着一層神秘的外衣,使人看不透、測不盡。

不要以為我們此刻活在理性的時代,這件神秘的外衣就可以卸下。正因為面對宗教的秘窟,理性無力;縱使施盡十八般武藝,宗教仍然不動如山。為什麼?就是因為宗教有其特殊之處,非理性所能及。

這就是近代許多研究宗教現象的社會學家、語言學家、人類學家和心理學家們,花了無數的精力去探討,但仍然未能窮盡宗教的底蘊的原因。

從簡單到複雜

例如十九世紀英國社會學家斯賓塞(H. Spencer, 1820-1903),他首先把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觀念,用於解釋人類的文化進程,和孔德(A. Comte, 1798-1857)一樣,把人類文明進程分為若干階段,從簡單到複雜,幾乎成一線性關係:最先是印度教和希臘、羅馬之多神教,然後是猶太教、回教、天主教,到新教,最後是自然神論。他還論證:早期的原始信仰就像未成熟的「兒童思維」,相信有靈魂或鬼魂之存在,於是引致對祖先亡靈之崇拜。

但隨着科學的進步,自然現象的變化已獲得解釋,因此不必再確立靈魂或神明來滿足我們的求知心。在這裏,斯賓塞以為宗教是人類幼稚思維的產物,顯然未明白宗教思維的世界與理性思維的世界根本有異。至少,宗教強調對神明的崇拜便不能從理性推出,社會亦不能因為人有理性便不再有崇拜的活動。

又例如馬克思.穆勒(M. Müller, 1823-1900),他與斯賓塞同時,但不同意後者的進化觀點。他從研究各種古代經典語言出發,包括古希臘語、拉丁語、印度梵語、波斯語,從中發現語言和思想的關係,都是以理性支持的。

人既然是一個說話者,那麼當然就是一個理性者。在穆勒的研究中,他從未發現有一種不成熟的半理性、半發展的語言,所以不能假定在進化之前,先有一種半理性、半發展的人存在。穆勒同時反對以「野蠻人」思維和兒童類比,宗教的產生不是因為幼稚或無理性,而是在歷史條件之下其思維模式有所改變。

歷史進化色彩

穆勒從印度早期的《梨俱吠陀》中找到:印度人對諸神的讚頌是擇一而事的,即看當時祭祀或崇拜的需要,在眾多神祇中擇一祈求。此時讚頌者(祭司)會把所有的讚詞都奉獻給衪,以致被讚頌者當下就是至高無上的主。

換言之除了神祇的名稱之外,其他內容幾乎一致。穆勒將之稱為「擇一神教」(henotheism),以及其後的多神教(polytheism)及一神教(monotheism)分開,而居於一早期階段。由於他立論精細,這種講法傾動一時。

不過,穆勒的理論未能完全擺脫歷史進化論色彩,他始終要面對不同階段的宗教模式的改變問題,而單從語言和文獻來探討宗教是否即得其驪珠也值得商榷。從信仰上說,信徒信仰其神,和語言、記錄可能全無關係。

二十一世紀之後,學者對宗教的起源和特質問題討論更多:有的視宗教為源於人的心理恐懼,對自然現象,如山崩、地震不能理解,以為是神明懲罰,於是由對自然膜拜、崇敬,進而設想有一偉大神明在背後主宰,如許多唯物論者都有這樣的看法;有的認為宗教的出現,是為了滿足社會的需要。

人不能成強者

如涂爾幹(Durkheim, 1858-1917)指出社會需要團結,集體需要表徵,於是神化了自身,製造出圖騰,成為一精神實體,作為群眾之依賴;有的認為宗教是我們生殖意識或權力意識之變形。前者如佛洛伊德(S. Freud, 1856-1939),後者如尼采(F. Nietzsche, 1844-1900)。為了爭奪生殖權和支配權,佛洛伊德認為人不惜犯罪,謀殺父親、謀殺族長,然後悔恨,才產生宗教上的獻祭;尼采則以為人要伸張其意志,必將衝破一切障礙以成真正之強者。上帝之出現,正是因為人不能成強者,於是藉上帝之幻象使自己得到滿足。所以宗教是弱者的天堂,失敗者的安慰。若人能強如超人,則必更超臨於上帝之上,何須向衪皈依?……
種種說法,種種理論,都是人在不同的理性視角下,作出推論,互是其所是,各非其所非,事實上均未觸及宗教的特殊面目。一切外在的分析,不能抵達宗教的核心。

經歷世間考驗

宗教的核心是什麼呢?是人自有一種突破自身的願望,超越自己的局限,潔淨自身的污穢,提升自己以與不可知的、神聖的、偉大的、莊嚴的天地相通。

你可以說這是求取個體生命的最大化,但並非功利,而是精神的伸展。所以宗教必定屬於精神世界,它可以在世間,但不能被世間所污。它要經歷世間的考驗,才能通往純真、純善,和純美的世界。

這不是概念,而是體會。人要回歸自身,審視自己:在各種複雜的、混亂的、相對的價值中通過。有所放下,才能有所超升。那一刻,就是神秘:人獲得真實,獲得神聖,獲得信念,也獲得永生。非理性所及,非言語所至,非經驗所見,亦非任何外力所能干擾。

這就是宗教的立足處,在人心中永遠有此一追求。
作者為當代思想家、教育家
撰文︰霍韜晦